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审计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7]17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7-4-5
实施时间: 2007-4-5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业务管理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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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修订实施以来,对于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注册会计师在为了满足企业年度检验的需要而针对其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业务(以下简称年检审计业务)时,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年检审计业务,保证审计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执行年检审计业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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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