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景德镇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赣地税文[2006]2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27
实施时间: 2006-7-27
失效时间: 2009-6-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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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贵府《关于要求调整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函》(景府函[2006]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市从2006年7月1日起,对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一、土地等级:
  (一)一类地段
  1.东至皖赣铁路线(新桥—火车站);
2.南起浙江路(沿江东路与浙江路交汇处—火车站);
  3.西起沿江东路(斗富弄—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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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地税发[2009]104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6-11
实施时间:2009-6-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2
实施时间:20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