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飞索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1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4
实施时间: 2007-4-4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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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飞索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所得申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的请示》(苏园国税发[2007]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飞索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是由飞索半导体(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于1995年在苏州市工业园区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14400万美元,注册资本48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组装、测试集成电路和电子器件,销售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2006年8月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苏园管复字[2006]209号)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720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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