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16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2
实施时间: 2007-4-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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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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