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法[2007]17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6
实施时间: 2007-2-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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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二○○七年四月六日
  转发: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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