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6]18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4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11-8-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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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地税局,各稽查局,国税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发产品按成本利润率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计算
  开发产品成本利润率确定为15%(成本系指会计成本)。
  按开发产品成本利润率确认视同销售收入,计算公式为:
  视同销售收入额=视同销售开发产品的会计成本/(1-15%)
  视同销售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视同销售的收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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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2
实施时间:20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