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
发文文号: 财法[2006]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3-27
实施时间: 2006-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政行政许可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维护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财政部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以下称监督检查局)对部机关内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司(以下简称被检查单位)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监督检查局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应当遵循惩防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监督检查方式分为被检查单位自查和监督检查局重点抽查。
  第五条 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监督检查局的要求对本单位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自查,自查的内容参见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