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务登记管理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6]12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16
实施时间: 2006-8-16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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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税务登记管理若干业务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处)报告。
  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发证范围
  (一)下列纳税人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1.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2.从事生产、经营虽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纳税人。
  (二)下列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1.从事生产、经营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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