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赣州市长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6]12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16
实施时间: 2006-8-16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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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赣州市长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赣市地税发[2006]80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赣州市长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05年度应纳的房产税20999.1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8374.27元。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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