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6]22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17
实施时间: 2006-8-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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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6〕10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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