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函[2006]19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4
实施时间: 2006-8-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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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自《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地税发[2004]229)下发以来,各直属局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推动依法诚信纳税,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行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等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执行过程中还是发现有部分直属局工作还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欠税公告流于形式,尤其是各直属局从未按省局的要求定期报送走逃失踪纳税人的情况等。对此,省局再次要求如下:
  一、提高对欠税公告意义的认识,向纳税人广泛宣传,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知晓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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