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6]33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6
实施时间: 2006-12-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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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6]第2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办理,并要求基层税务机关迅速将公告张贴到办税大厅,通知到每一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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