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7]2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4
实施时间: 2007-1-14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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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转知所属,结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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