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6]17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4
实施时间: 2006-11-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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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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