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06年5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5-22
实施时间: 2006-5-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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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均提高500元。其他成品油出厂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出厂价格水平见附表一。其他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渔业、林业和农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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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价格附表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