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7年核准中介机构从事涉税业务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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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纳税人:
  现将符合条件并核准的中介机构从事涉税业务名单重新公布(见下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精神,纳税人可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事项。请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出具所得税汇缴报告或涉税事项的审核鉴证报告。
附:中介机构名单
2007年1月
经厦门市地税局确认公布的中介机构名单
中介机构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厦门欣地税务师事务所  同安路2号鑫明大厦1楼  杨永泉  5315289
厦门南祥税务师事务所  鹭江道268号远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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