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向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提供捐赠资助的机构企业所得税减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字[2007]311号
发文部门: 广西自治区地税局
发文时间: 2007-3-27
实施时间: 2007-3-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7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送我局的《向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提供捐赠、资助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名单》通知你们,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桂政阅〔2005〕89号)的规定,对所列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向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捐赠、资助金额给予办理减征相应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手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