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发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6]6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7
实施时间: 2006-6-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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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交通局: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客运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2006]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用湖南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6月12日起,我省公路客运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时,统一使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发票式样附后)。
  二、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由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提出印制计划,省地税局审批,湖南中南金叶配套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印制,每本价格4.2元(每本100份)。
  三、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由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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