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5]14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7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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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我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范退(免)税行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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