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税办[2006]366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11
实施时间: 2006-7-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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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要求,从2006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现对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工作,一机多票系统是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税收管理质量的有效手段,一机多票系统在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开票方式的同时,也实现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全面监控,对于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加强增值税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推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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