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5]22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30
实施时间: 2005-11-3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6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根据该办法另行制定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一并下发执行。各级地税部门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附件: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附件1《税收减免项目参考表》
  3、《实施方案》附件2-1......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