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6-30
实施时间: 2006-6-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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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中小企业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企业〔2006〕5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请免征营业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符合发改企业〔2006〕56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免征营业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经国家发改委认定并承担我省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专业评级机构评级。
  三、各市区域内的信用担保机构由各市中小企业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推荐,省级信用担保机构由省中小企业局、省地方税务局审核推荐。
  四、申请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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