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价格[2005]98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5-6-2
实施时间: 2005-6-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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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下达部分进口化肥调拨价格的函》([2005]中农财字第51号)收悉。根据春耕期间中央进口化肥价格政策规定,经审核,现将你公司经营的部分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表(附后)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表中所列价格为带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为港口码头。价格构成包括:折人民币到岸价、保险费、商检费、银行手续费、报关手续费、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磷酸二按)合理损耗、散装化肥灌包费和你公司合理经营费用。其中磷酸二按、复合肥,你公司可以表中价格为基础,在上浮为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需求方协商确定具体港口交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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