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07]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
实施时间: 2007-1-22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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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转发给你们,《通知》第一条中房产原值减除比例按照《福建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减除,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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