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6]18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15
实施时间: 2006-5-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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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江门、中山、阳江、肇庆、茂名、湛江、清远、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广东电信计财[2006]43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的规定,经审核,对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等15户企业在2005年发生的技术改造项目(名单详见附件),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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