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纳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32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15
实施时间: 2006-9-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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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你分局报送的《关于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纳税问题的请示》(苏国税直字[2006]第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加强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的税收管理,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2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名单(见附件)中列举的实行总机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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