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6]282号
发文部门: 广西自治区地税局
发文时间: 2006-9-27
实施时间: 2006-9-27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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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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