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鸿轩集团阳江实业有限公司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6]27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6
实施时间: 2006-6-1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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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东鸿轩集团阳江实业有限公司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请示》(阳国税发[2006]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广东鸿轩集团阳江实业有限公司是广东鸿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立企业,其实质并非新发生出口业务的出口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6]36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在确保原出口企业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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