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6]12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0
实施时间: 2006-6-20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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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和《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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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13]253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18
实施时间: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