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6]18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8
实施时间: 2006-8-8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5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收到总局《通知》后,省局及时、认真组织,对根据《通知》所列文件制发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附后(见附件),请一并贯彻。
  附件:省局相关废止或失效的文件目录。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六年八月八日
  省局相关失效或废止的文件目录
  (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文件73件,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文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