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国税局加强废旧物资和铜加工企业集中验货税收管理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6]39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8
实施时间: 2006-12-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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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目前,废旧物资购销金额持续大幅度上升的主要问题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收购对象、数量和价格缺乏真实性,给税收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在政府的支持下,实行对废旧物资和铜加工企业实行集中验货的管理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他们的做法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鹰潭市国税局加强废旧物资和铜加工企业集中验货税收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铜加工企业和废旧金属回收经营企业税收管理,规范企业购销行为,防止企业虚开收购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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