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7]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6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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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征管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税收征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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