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单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6]40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6-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2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接《关于江西通信服务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申请报告》(赣通财字[2006]15号),要求确认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单位。鉴于江西通信服务公司 2006年度部分成员企业已变更名称或已注销的实际情况,同意江西通信服务公司所属15个成员企业(详见附件)2006年度由江西通信服务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江西通信服务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应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5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6〕3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的检查和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