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北方机电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诺莱特照明电器发展有限公司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6]41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3
实施时间: 2006-8-2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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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使用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北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两家公司出口退(免)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06]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广州北方机电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诺莱特照明电器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北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成立,且经营的是北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进出口业务,其实质并非新发生出口业务的出口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6]366号)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原出口企业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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