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6]1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11
实施时间: 2006-1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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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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