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征江西省交通设计院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6]14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30
实施时间: 2006-9-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9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局直属分局:
  你分局《关于上报江西省交通设计院申请减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6]2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6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设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1]76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减征江西省交通设计院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2786057.57元。减征税款应用于企业发展生产。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