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6]71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8
实施时间: 2006-12-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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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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