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圣都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8
实施时间: 2007-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7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广东圣都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电加工设备进行模具后续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圣都税请示[2006]01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的规定,经审核,对广东圣都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发生的《利用电加工设备进行模具后续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省局核准其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条件。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认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