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7]3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9
实施时间: 2007-1-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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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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