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奖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7]4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1
实施时间: 2007-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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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省局于2003年10月起在各市开展发票抽奖的基础上,开展“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并于2005年第一季度起将统一抽奖的奖项奖金由原来的一个奖级6个奖项改为四个奖级43个奖项。随着中奖面的扩大,消费者参与的热情不断提高,参与抽奖的定额发票数量也越来越多,最近一期(第13期)已达到264万张,比第1期增加了85万张。为保持一定的中奖比例,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参加抽奖,共同营造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经研究,省局决定从2007年第一季度起,再次调整“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的奖金数额,新的奖金设置如下:特等奖1名,奖金25万元;一等奖5名,每名奖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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