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港中旅[珠海]海洋温泉有限公司主题乐园分公司营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7]6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5
实施时间: 2007-2-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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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港中旅(珠海)海洋温泉有限公司主题乐园分公司营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请示》(珠地税发[2006]4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港中旅(珠海)海洋温泉有限公司主题乐园分公司经营主题乐园神秘岛取得的一票通游项目收入,以及乐园内其他项目收入,按照现行营业税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除餐饮、游艺(即飞镖)等项目按规定的税目征收营业税外,其他收入暂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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