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穗国税函[2006]20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19
实施时间: 2006-10-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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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你行《关于申请核销广东海朗城发展有限公司呆账人民币8,000,000.00元的报告》收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对广东海朗城发展有限公司的贷款呆账损失800万元,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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