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6]32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0-2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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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务机关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机制,实行定期核查,确保单证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二、退税机关对于出口企业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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