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7]3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30
实施时间: 2007-1-30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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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7〕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计税价格数据在省局FTP网:centre\流转税处\车购税\总局下发最低计税价格\2006年\四季度目录下,请自行下载并做好数据替换工作。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0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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