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7]6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28
实施时间: 2007-2-2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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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5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增强部门协作。总局已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实现了数据对接,2006年度汇算清缴与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紧密结合,时间及工作标准要求上十分严格。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要求,成立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税源管理、征收、综合业务部门、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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