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7]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0
实施时间: 2007-1-1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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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福州、泉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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