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7]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25
实施时间: 2007-2-2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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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国税发[2006]93号),我局以闽国税发[2006]100号文进行了转发,同时,为规范车价信息采集办法,进一步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职责分工
  省局流转税处负责车价信息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地市车购税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车价信息的组织管理工作,并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协调相关税源管理部门共同实施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汇总上传。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及序列号编制
  (一)信息采集内容:生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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