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的查帐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10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8
实施时间: 2007-3-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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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提供的查帐报告有关涉税事项披露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5]271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在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纳税人申报准确率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地普遍反映良好。为进一步完善查帐报告要求披露的内容及相关表格,现根据各地的意见,对《通知》进行如下修订:
  一、增加披露的事项
  (一)对《通知》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企业列支的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详细说明是否符合董事会批准的支付标准、企业年度职工在册人数、应付工资总额、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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