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举报普通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4]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9
实施时间: 2004-1-9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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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举报普通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举报普通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发票违法违章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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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