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住房补贴所得税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35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0-23
失效时间: 2011-10-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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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住房补贴所得税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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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5
实施时间:2011-10-25